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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资委三道金牌监管中央企业海外投资

   2012-04-27 940
核心提示:国资委三道金牌监管中央企业海外投资
  一周后的5月1日,对于有志于“走出去”的中央企业将是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。

  这一天,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发布的《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“《办法》”)将正式施行。这是一年内国资委为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管连续发出的第三道“金牌”。

  2011年6月,国资委曾经连续出台了《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
  当时,中央企业在外投资屡陷亏损,为增强监管的有效性,《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从中央企业、国资委两个层面,第一次明确涉及境外的哪些事项要管、要怎么管,哪些事项要报告、要怎么报告。与此同时发布的《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》,强调产权归属原则与注册地适用原则相结合,明确中央企业是其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责任主体,并在具体规范中予以体现,填补了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空白。

  日前,国务院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、研究员彭建国在接受《中国企业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此次出台的《办法》出于两种考虑:一是从中央企业主业监管考虑,为了加强海外风险防控;二是从监管海外投资、通过做强做优主业从而实现世界一流的目标考虑。加上之前的两个《办法》,这三个文件相辅相成,逐步规范央企境外监管制度体系,为央企走出去创造好平台,指明投资方向。”

  突显投资主业

  《办法》中第十条明确提出,“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。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,应当经国资委核准。”业界人士指出,这条是《办法》中最为突出,也最具主旨的一条。

  彭建国表示,“《办法》中突出投资主业这项,也是因为央企在‘走出去’的过程中做了不是主业的投资项目,例如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等,带来了诸多亏损,强化做优主业,也是希望央企发挥自身强项,做自己熟悉的项目来发展。”

  事实上,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做强主业已是三令五申。
在去年底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,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就表示。“做好2012年的工作,要坚持突出主业,在做强做优主业上下功夫。”

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对中央企业提出了六点要求。其中一条就是,“要把保持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,突出主业,做强做优实体经济,防止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大的波动,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。”

  国资委相关处室提供给《中国企业报》记者的一份解读文件内容中就称,此次《办法》的出台,“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、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,对于推动中央企业认真落实做强做优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要求,加快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”

  止亏层面的思考

  目前,中央企业的投资国别正从亚洲、非洲向欧美国家和地区逐步拓展,投资的行业从传统矿产资源、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,投资方式从新建投资向股权投资等多元化方式尝试,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。

  近几年来,随着中央企业“走出去”步伐加快,境外投资规模迅速增长。国资委的公开数据显示,2011年1月到11月,中央企业在境外(含港澳地区)营业收入3.4万亿元,实现利润总额1280亿元,同比分别增长30.7%和28%,增幅高于同期境内投资。同时,117家中央企业应收账款总额是1.6万亿元,库存3.5万亿元,两者相加占中央企业流动资产的46%。

  虽然中央企业在海外获得如此大的收益,但是,不可否认的是,部分中央企业在“走出去”的过程中,也“交了不少学费”。

  资料显示,2009年年底,中化集团在海外投资的3个油气田项目,累计亏损1526.62万美元;2010年6月,中钢集团在澳大利亚WeldRange铁矿石项目暂停,具体损失暂无统计;2011年6月,中国铁建投资沙特轻轨项目亏损达人民币41.48亿元。这些,也只是中央企业海外投资亏损的冰山一角。

  在上述解读文件内容中,国资委也表示,“目前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仍处在初级阶段,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,境外投资为企业战略服务的意识不强,投资项目前期研究不够深入,投资风险控制能力和利用全球资本市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。”

 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张茉楠认为,未来,中国海外投资的大潮不可阻挡,但海外投资不能仅仅考虑规模和速度,还要考虑如何利用全球的分工体系和产业链,从技术输入、原材料采购、物流、产品设计、市场销售等价值环节进行渗入,在微笑曲线中尽量向两端延伸,以期获得更高效、更有价值的资源整合。

  海外管理步入正轨

 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是做强做优中央企业、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必然要求。

  国资委主任王勇指出,2012年央企工作要做到“三突出”,即突出转型升级、降本增效和风险管控,并开展“管理提升年”活动,提升央企整体管理水平,夯实发展基础。

  对于5月1日正式启动的《办法》,中国铝业公司新闻发言人袁力接受《中国企业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“陆续出台的三个《文件》,证明央企境外监管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。虽然,中铝公司在境外项目也遭遇过坎坷,但是,这并没有动摇我们再造‘海外中铝’的信心,为了建设好、运行好、维护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,结合中铝公司实际制定了《中国铝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铝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操作手册》。”

  袁力还表示,在中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搭建过程中,公司各层级建立起了上下贯通的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,即各职能管理部门为第一道防线;风险管理归口部门为第二道防线;内部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。

  据袁力介绍,中铝在推进“走出去”战略的过程中,正积极参与各种资源的国际配置,实现各种要素的国际流转,公司未来海外的资产要达到30%以上,进入世界矿业的前五名,打造中国的世界一流矿业公司。

  对于此次《办法》的出台,业界存在着一种说法,《办法》抑制央企海外资金投入,是为了更好地把资金转到国内扩内需,把资金引入地方发展。

  彭建国有着不同看法,“我个人认为,《办法》的出台不是这个意思,国资委一直在鼓励中央企业‘走出去’,从原来的引进来到走出去,这是全球经济结构的变化而产生的,央企‘走出去’有太多教训,这让国资委明确央企做自己熟悉擅长的主业的决心,换句话说,就是合理合规化,通过‘走出去’,央企就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,更加有力的发展。加强与地方的合作也需要,同时,鼓励央企‘走出去’也很重要,国民经济的强势发展,离不开中央企业的各方努力。”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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